紧急避险要看是否用较小损失避免较大损失,是否无其他可行避险方案
不是你说怕自身权益受到损失就可以无限使用避险来推卸责任致使他人和公众较大的同类利益受到损失
之前有极端案例。郑州暴雨灾害那次,下雨发大水要淹车库了。车库出口处因为地势最高,且上面有顶棚遮雨,就有人把自己奔驰车强行停在出口坡顶。并拒绝挪车,导致车库内其他车辆无法驶出,最终25辆车被淹。最终被其他车主告上法庭。
强行停止在桥下通行道路造成道路拥堵的,并导致其他车辆无法正常行驶遭受自然灾害的,和这位奔驰车主其实是一个性质
发信人: MeiYou9 (onanHP), 信区: AutoWorld
标 题: Re: 桥底下躲冰雹从法律上来说算紧急避险吗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y 16 09:59:03 2025), 站内
根据紧急避险的定义: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
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需要度量自己车被砸的损失和堵车造成的损失哪个大,以及是否有别的方法可以避免危险(
比如开到合法有遮挡的停车点),真要论起来可能不算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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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aniba FROM 125.76.181.*
FROM 125.7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