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道交法里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要停车减速的规定,跟红绿灯处设置人行横道的做法,有矛盾的
不止德国这么做,欧洲很多国家也是这么设置,有红绿灯的路口只设置行人通行道,没有人行横道
【 在 ge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过线那一刻已经变红灯。行人的责任是跑不掉的,事故发生的主因是行人闯红灯。
: 斑马线和斑马线上的红绿灯会形成冲突,有冲突的情况下必须分优先级,显然信号灯的优先级要高。。 德国的做法是,只要是斑马线,就不设红绿灯,无条件让行人,需要灯光控制的人行横道,就不设斑马线,无论行人和车辆只需要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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