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们看见同胞的牛或羊走迷了路,不可视而不见,要把它带回去交给主人。 2 如果主人离你们很远,或者你们不知道主人是谁,就要把它牵回家,等主人来找时再还给主人。 3 见到同胞遗失的驴、衣物或其他东西,都要这样处理,不可视而不见。 4 如果在路上看见同胞的牛或驴倒在地上,不可视而不见,要帮忙把它扶起来。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学者评论:
22:1节,“如果你们看见同胞的牛或羊走迷了路,不可视而不见,……”,视而不见这个短语,也可解释为,人“应该”忽视那走失的牲畜。学者解释说,如果某人是长老或成功人士,连自己牲畜走失都不愿意去寻找,视寻找为一种耻辱,那么这种人自然会忽视别人走失的牲畜。然而,不管他本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如何对待自己,他却必须对别人做好事。
从讲道角度看,视而不见这个短语可以当成,经文命令人要把失物送还(原因是?)。从逻辑上,人们会这样认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个人怎么会想据为己有呢?同胞正为丢失此物而哀叹,一个人怎么会想装作没看见呢?但事实上,必须指出归还失物这条诫命,是因人性贪婪懒惰,许多人确实会趁机把失物据为己有,推脱物归原主的苦差。经文似乎在说:必须命令你物归原主,因为如果不命令你,你便会受到诱惑,假装没看见来避免麻烦。
类似情况是,就算一位经文学者从不与他人接触(注:意味着行为古怪),在书斋中度过终生,他的经文研究却会造福所有人,因此,每个人都该为失去他而哀悼,但人们常常会做不到这一点,以至于学者们认为一定要特意教导,指明所有人都应把去世的经文学者视为自己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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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廣行仁愛
1爾見同族人(同族人原文作兄弟下同)之牛羊迷於歧途、勿掩目(掩目或作佯為下同)不見、必反之於人、 2如其人離爾遠、或爾所不識、則牽至爾家、迨彼尋之、然後反之、 3其驢其衣、凡同族人所失之物、如爾遇之、俱必如是而行、勿掩目不見、乃必反之、 4爾見同族人之牛驢傾跌於途、勿掩目不見、必當助彼扶而起之、○(浅文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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