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青没说这事对,也没有对这事进行道德审判(本青还跟她是好朋友滴说),本青只想说:以合不合法为道德判断似乎没有那么正义。
以“仁义礼智信”为道德准则似乎又太高了,以法律为道德准则似乎又太低了…
在道德这件事上,似乎只有唯一的标准:做你信仰、标榜、宣扬的那种人,不要低于它,不要宣扬你做不到的道德。
尤其,有些人享受到的荣誉是以自己标榜的道德获得的,这种就尤其不道德!
【 在 dzs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了后面评论才知道啥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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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做2+1的就不要得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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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违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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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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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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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alker2020 FROM 111.19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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