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宁可开除一个普通但没有关系的人,也不可能开除精神病人啊
后者要是犯病了,领导可是麻烦了,前者,领导是完全不怕,开除就开除了。
一个不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就足以让一个普通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滚蛋,或被彻底边缘化。
【 在 zhui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说呢,这个事儿就复杂了,面上只能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条例出来以后的总的要求是所有在编人员都需要签署(补签)聘用合同,签聘用合同是在编的表现,但确实很多地方没有落实到位,新人都签了但老人不见得全部补签了,只能靠时间去自然替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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