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报了一英语班,都没有开课就申请了退费,也同意了退费。
然而到现在也没有退下来,都一年了。
最近走了法律程序开始起诉,
第一被告就是这个培训机构,
第二被告是他们加盟的品牌总部。
今天开庭,法官劝我走调节并且不要告第二被告,大概意思就是 你合同主体就是第一被告,你带上第二被告也没有用。然后问我,哪个法律支持你这样告。我一普通老百姓,哪里懂得法律条文。
但是我还是坚持两个一块儿告了,然后又告诉我第二被告无法送达,让我交钱公示,我又交钱公示了
所以回来赶快问问,有啥大牛知道有啥法律依据么??
最普通的想法就是,你卖了个产品给培训机构,难道一点责任都米有了么?我们报这个班一大半可以看的是你的品牌影响力啊??法官竟然告诉我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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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