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儿童教育(ChildEducation)|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一所学校,认为最重要的是老师
walalala
|
2024-03-06 12:33:02
|
你这个定义不对,首先如果是14岁以下未成年人,就没有犯罪这个概念
其次对于14岁以上犯罪的情况,教育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就会直接确认应该是转学至专门学校还是进少管所,这个就是由上级直接处理了
所以,无论如何,学校是没有权利开除学生的,参见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义务教育法第27条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条和53条
【 在 Juicy8120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未成年人犯罪这种极端情况的,也不能下定论吧。
--
FROM 223.104.40.*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