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都觉得10号那次的“总体扣款”是预授权。
【 在 feiyv (飞羽) 的大作中提到: 】
: 1、1月10日,香港APPLE官网购物IPAD Air+IPAD Mini+IPHONE 5S+IPHONE 4S,招行信用卡支付共15000多港币,走VISA通道,实际扣款2000多美金,始终未收到消费明细的邮件。
: 2、1月11日,收到APPLE发出邮件,确认订单商品已经开始准备寄出,发邮件的时间手机同时收到三条消费短信,IPAD Air+IPAD Mini+IPHONE 4S分别扣款3000多港币,走VISA通道,实际扣款三笔400多美金,1月12日收到这三笔消费明细邮件。IPHONE 5S没有重复扣款
: 3、1月12日,再次收到一条消费短信,扣款3000多港币,走VISA通道,实际扣款一笔400多美金,判断应该是IPAD Air或者IPAD Mini的价格(因为这两个产品存储容量不一样,但价格一样),1月13日收到这一笔消费明细邮件。IPHONE 5S没有重复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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