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是有甲方和乙方的,出钱的甲方设计规则,按照自己的心意采购,不符合心意的不采购,乙方有权参加或者不参加。我不认为在打车这么个市场上,打车公司强势到了可以左右甲方的程度。
说白了,如果浦发就按“我的客户必须可以落客2次,要多少钱,打车公司你们提”这个标准去采购,我不相信真的没有打车公司回来应标。
再说白一点,不就是我们这种有2次以上落客需求的客户相对只落客1次的客户少,浦发不愿意照顾我们的感受么,背后的逻辑用短里程的客户(如20公里到家的)去补贴长旅程的客户(45公里到家的)而已。
【 在 LucaT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事情指责银行是没道理的,这个服务其实是银行采购的打车公司的服务,这个服务如何设计是打车公司的规定,银行基本上没有话语权,你可以看到各银行如果有提供接送机服务的几乎都是同样的条款。至于打车公司提供的这个服务为什么只允许点对点的,我想可能是基于成本的考虑,以及准确计算服务里程和时间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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