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敢说司法解释是对立法权的侵权
2.司法解释权在多数国家都是没有宪法依据的,都是各国法院强行抢走的,美国、中国都一样
3.中国、美国高院没什么不敢这么做的
4.各级法院的各种形式的释法,只对本级法院及下级法院适用,没什么以下犯上
5.各省高院通过公布典型判例这种常见形式进行司法解释是常事,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事实
【 在 JulyCly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暗示什么啊
: 司法权在法院,但立法权在人大。司法解释明显是法院对人大的侵权
: 现在的情况也就是最高法院敢这么做,省高如果做解释或者类似于解释的东西是以下犯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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