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要离婚现在卡在了我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分割的问题了,搞得很头大。
我婚前一年左右买的房子,单价大概两万,一共100平,首付25%,贷款15年。
我们婚后共同还了三年现在对方想离婚。
现在房价大概2.5万。
对方现在想离婚并索要增值部分。
她觉着现在增值了50万,有她25万。
我觉得增值部分应该是我实际买房的成本,即首付部分+还款给银行这15年的本息之和 再减去现在房子的评估价格。这么算下来增值部分就大打折扣了。
而给她的增值部分还要按她这几年还款的比例进行相乘,那样就更少了。
她说她咨询过律师,可是我的律师是我下面这种说法啊。到底是那个人的律师说的不对呢?
我觉得就这点钱没有必要太折腾了,可是不跟他较真吧,他还说我套路他。
大侠们 以上两种方法,那种是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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