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比较现实,但其实有一定道理的。
大家都不要太高尚、不要太理想化。
如果觉得孩子最重要,需要为孩子时刻准备着无限度的投入,那么就不要离婚,或者即使离婚也不要再结婚。
如果要再婚,也不是不能找初婚,但肯定要共同生育一个孩子才能稳固,而且再婚那一方还是应该要以现任的家庭为重,否则就不该结这个婚。
如果双方都离异有孩,又各自以自己的孩子为首要,那就干脆谈恋爱别结婚。
所以我一直说,我不能理解经济独立的女性如果离异有孩子的话,为什么要再婚。如果我离婚的话,我是一定不会再婚的,我可以每天换男朋友,但我不会把不相干的男人带到我孩子面前。
【 在 bandar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这种对待孩子的观念很理想化,能这么想的恐怕是凤毛麟角,能这样坚持去做的更是不多,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群人每个环节都不能掉链子。
: 实际上,男人离婚了对前任孩子只尽法律义务的非常多。孩子不养在身边,缺乏朝夕相处,感情会迅速消退,靠的只是责任感的支撑。再加上前任及其家人如果不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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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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