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论男人、女人这个话题的时候
首先,我觉得,女人是一个人
不区分她的性别
把她当做一个完全独立的自然人
一个具有思想、精神意识的人
然后她与他,签署了一份契约,走入了婚姻
按照这份契约
大家共同约定了一些“禁止的事项”,那是两个人相处过程中的下限
违反了下限,该走什么罚则就走什么罚则
婚姻法也明确了过错方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应该进行弥补
这不就是很清晰了么?
在这份契约有效期内,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双方在有效期内有过错,走法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契约有效期结束以后,各自恢复自由人角色
除此以外,施加在男、女个体之上的各种各样的、花样百出的审判,批判,很多都是基于自身的某种妄想、臆测,出于各种各样的私人欲望的考虑,进行的不公正的批判,是毫无意义的
如此这般,才是真正的高知、理性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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