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对方不过就是想恶心我。
他如果真考虑孩子感受,就不会起诉了。
【 在 v1da 的大作中提到: 】
: 讲真,你前夫这波操作在法律层面基本就是自寻死路。
: 11岁半是个非常关键的节点。按现在的司法实践,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权或探视权纠纷时,必须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只要孩子当着法官面说一句“我不愿意在那过夜”或者“他只顾着看手机不理我”,你前夫那套所谓的1/2假期方案直接就会被扔进垃圾桶。
: 他控诉你“阻拦探视”,证据链完全是断裂的。你手里有通话明细,这就是最硬的客观证据。他两三周才打一次电话,这种低频率的联系,恰恰证明了他对孩子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情感投入。谁主张谁举证,他拿什么证明你阻拦了?凭他那张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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