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说两个仇人了,那谁都不会配合谁,也没谁必须配合谁
如果说,保证没有抚养权一方的探视权,维持亲情,是一条规则
那么离婚后的双方关系应该遵循什么规则呢
因为现实世界中不可能有一个规则优先权最高,其他所有规则必须为这个规则让路
比如这个例子中,男的不管怎么对女的,比如不爽了打一顿,女的还要保障探视权,要保障父女亲情,你觉得合理吗
其实很多人默认不给抚养费没有探视权,所以探视权也不是不可违背的铁律
带孩子的一方,应该具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裁量权
都成为仇人了,还要求娃妈维护亲情,配合看孩子,不是既要又要吗
【 在 tiwa 的大作中提到: 】
: 爹的探视,难道不是娃妈配合吗?怎么变成了爹配合娃妈的安排了。你对探视有误解吧,关键你说的这些,操作层面上根本没法保证。两个仇人了,你这既要又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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