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鲍某的事就是强奸
十四岁的幼女并不清楚保护自己,在信任的人的威逼利诱和欺骗下很容易“自愿”的答应任何事。这种“自愿”不能算数,她随时有权随时反悔。
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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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14.214.*
强奸是刑事案件,疑罪从无。
要证明"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
【 在 shume (shume)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四岁的幼女并不清楚保护自己,在信任的人的威逼利诱和欺骗下很容易“自愿”的答应任何事。这种“自愿”不能算数,她随时有权随时反悔。
: 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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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79.216.215
鲍是学法律的,他当然很清楚法律这里有漏洞
双方年龄,地位,法律知识等各方面巨大差距,再加个疑罪从无,根本就不可能定罪
所以这是法律的问题
【 在 WMG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奸是刑事案件,疑罪从无。
: 要证明"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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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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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14.214.*
这个已经被讨论烂了
14周岁是个门槛
14周岁以下,不管自愿还是不自愿,都是犯罪
14周岁以上,女方自愿,没事
【 在 shume (shume)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四岁的幼女并不清楚保护自己,在信任的人的威逼利诱和欺骗下很容易“自愿”的答
应任何事。这种“自愿”不能算数,她随时有权随时反悔。
: 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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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11.152.*
不情愿当然算强奸,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证明当时是不情愿的,事中任何人都有权反悔,成年女性也有这个权利,但这个“随时”不可能包括事后。
你说“自愿”无效的情形,目前国内认为是在14周岁以下,超过14周岁就不属于“并不清楚保护自己”范畴了。不过可以像美国一样,把教师、家长这类对未成年人有权威地位的认识加入到无条件认定强奸的范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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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61.36.*
我知道中国的法律是这样的,我说的是这样的法律不对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已经被讨论烂了
: 14周岁是个门槛
: 14周岁以下,不管自愿还是不自愿,都是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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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14.214.*
我是说,是否自愿要由未成年女性说了算,而不是疑罪从无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要剥夺14周岁到18岁女性的性福权和交配权?
: 这时段的女性都情窦初开了
: 如果两情相悦,为什么要剥夺人家的性爱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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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14.214.*
看来水木混进来不少鲍某的水军啊
良心不痛吗?
为了几毛钱脸都不要了
【 在 appleyes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要剥夺14周岁到18岁女性的性福权和交配权?
: 这时段的女性都情窦初开了
: 如果两情相悦,为什么要剥夺人家的性爱权利?
: ....................
#发送自zSMTH@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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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41.*
不用证明了吧 这姑娘才17 不管怎样 也是幼女
【 在 WMG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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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是刑事案件,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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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证明"鲍多次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她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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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6.71.*
买了专业人士洗白。
【 在 ruz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这种处心积虑,危害性并不比临时起意小吧
: 我不知道它们洗个啥呢,他那点龌龊的心思不一清二白的吗
: 即使做不了牢,搞个身败名裂,倾家荡产还是很和谐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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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