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两对夫妻酒后“换妻”,相互发生性关系,是否涉嫌犯罪?
这种就是倒霉催的,而且就算被抓也是可以放出来的,不会真的像pc一样罚款和通报的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确实有过嘛,凭啥我也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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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5.59.*
那是的,但我就是说个合理性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就是倒霉催的,而且就算被抓也是可以放出来的,不会真的像pc一样罚款和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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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204.1.*
这个合理与否没有太大意义的,我前面写了么,哪个酒店肯定是经常有事,所以派出所盯上了,某天集中查处,查到了只要是一男一女在同一间房,那就带回去问话,这时候就是胡子眉毛一把抓,不管是否无辜,先带回去再说。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的,但我就是说个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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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5.59.*
资源共享,心理平衡了,没吃亏,没有受不了的心理感觉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吧,自己的老婆让别人上,大部分男人受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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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Hono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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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
欠缺时间或地点要素?聚众淫乱哪有这个构成要件?地点不是公共场所就必然不构成?感觉法律说理欠一点。
【 在 dogman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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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份一个周六,刘某夫妻驾车前往黄某夫妻家做客,都喝了少许红酒,稍有酒意,两对夫妻分别劝酒聊天,其中黄某一句不经意的话引得四人面红耳赤,于是刘黄两人与两名妻子心照不宣地当场相互发生性关系。
: 本案例由真实案件改编,笔者对原案件经过改造,隐去地名及相关情节,但仍尊重了原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行为定性不会产生影响。以下笔者结合案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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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理论上,私人住宅,jc仅凭工作证件无权进入,需要搜查令,搜查令仅能由检察机关和人民法庭签发。所以不存在jc可抓到的理由。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就是某个律师在扯淡,这事儿如果大家心照不宣没人举报,公安不知道,检察院不知道,那就过了,如果被抓到,那妥妥的是聚众淫乱,三人成众,这个事情不需要特定的公共场所,难道犯这个罪的都要去大街上才算,社会法益这个牵扯到公众认知的,不是简简单单的说一句隐私地点,互相同意就可以的,还要看这个是否会影响到社会大众对这种行为的认知性,除非社会出现思潮,说乱发生x行为都是正常的,出现了这种认知,你再说这个不侵害社会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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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私人住宅无搜查令,jc无权闯入。
【 在 yingzh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jc突然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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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YAL-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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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理论上么,实际上,警察闯入犯罪嫌疑人屋子的情况不少,后面补手续,不过你说的也是事实,能直接破门而入的都不是普通犯罪,聚众淫乱这种属于对社会危害性不那么直接到犯罪,一般还是走手续的多。
多说一下,经常在1024上发帖的人就容易被盯上,如果找准了机会,是真有可能后补手续先进门的。但如果就是经常看帖的,我个人觉得应该没啥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论上,私人住宅,jc仅凭工作证件无权进入,需要搜查令,搜查令仅能由检察机关和人民法庭签发。所以不存在jc可抓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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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5.59.*
有个小黄文
深圳小夫妻
【 在 dogman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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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份一个周六,刘某夫妻驾车前往黄某夫妻家做客,都喝了少许红酒,稍有酒意,两对夫妻分别劝酒聊天,其中黄某一句不经意的话引得四人面红耳赤,于是刘黄两人与两名妻子心照不宣地当场相互发生性关系。
: 本案例由真实案件改编,笔者对原案件经过改造,隐去地名及相关情节,但仍尊重了原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行为定性不会产生影响。以下笔者结合案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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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46.14.*
误人子弟。这是妥妥的聚众淫乱。八十年代枪毙的聚众淫乱,哪个不是在其中一个人家
的。文中场所也不是所有成员的家。
【 在 dogmanstar (一只黑熊) 的大作中提到: 】
: 【案例】 刘某与黄某夫妻,四人系同一大学同学,毕业后,分别在两个相距不远的城市工作,两家关系非常密切,几乎每个月两家能相聚一二次。
: 2018年8月份一个周六,刘某夫妻驾车前往黄某夫妻家做客,都喝了少许红酒,稍有酒意,两对夫妻分别劝酒聊天,其中黄某一句不经意的话引得四人面红耳赤,于是刘黄两人与两名妻子心照不宣地当场相互发生性关系。
: 本案例由真实案件改编,笔者对原案件经过改造,隐去地名及相关情节,但仍尊重了原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行为定性不会产生影响。以下笔者结合案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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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77.2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