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现在的婚姻法下,离婚如何保障孩子的居住权?
法律为啥不可能改?法律不就是一路改到今天的吗?继续改是必然的,不可能不改。
【 在 Hebe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前协议是对双方的保护。现有民法典挺清楚了。谈不拢还想强买强卖的结果就是大家不结婚。你觉得法律可能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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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你要唠这个我可不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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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已经在找对象的时候完成了。
强东娶奶茶,你娶小芳。
问题是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才知道谁在裸泳。如果奶茶以为能分半个京东,结果只分五毛,小芳以为能分三亩地,实际只分了一只鸡,那这里就存在欺骗的问题。法律要把规则讲清楚,要倾向弱者。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得先把女方的性价值和生育价值物化一下。
: 相亲时女方先亮价码牌。
: 打一炮多少钱,生个娃多少钱,这样大家心里才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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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一看,买得起,结!
: 买不起,算求!另找个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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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多女人是冲着男人有房有车才结婚的,有房有车的男人能找到比自身没有是更好(年轻貌美)的女人。这个合作女方出资是人,男方出资是物质财富。如果合作破裂,女方不能复原签约时的自己,那男方也不能复原当时自己的财富,也就是要有相应的损失。虽然婚姻不该是交易,但确实交换了利益,不得不承认。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搞懂,为啥女方分割男方婚前财产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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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法律是社会进步必要手段,你看人大经常修法,与时俱进,到你这成了另起一摊儿……
【 在 Basil 的大作中提到: 】
: 已经有了这样的渠道了啊,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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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不过筋的是你啊,非要抛开现有的法律另起一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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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是双方定价,所有人都不发贱,那人自然值钱了。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现在“人”还没那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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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价值是指对家庭延续、人类繁衍的贡献,不是my让男人解乏的价值。楼里很多男人想到女性只想到x,毫无对人类自身人性和精神性的认知,也没有对家庭、社会价值的思考。停留在动物不交配难受的层次。
【 在 seraphw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我说的?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女性的生育价值,少给我扣帽子
: 你自己喊得 女性的年轻貌美和生育能力,咋还成我说的了,你脑子里都是浆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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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假设,女性在结婚时以为婚姻的稳固程度,和婚姻破裂时能得到的保护,如果和实际差距巨大,这里就存在通过欺骗不当牟利的问题。需要法制来解决。不要激动。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问强东什么时候承诺要给奶茶半个京东?
: 说是欺骗,拿出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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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虽然清楚目前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不分割,但男性求偶时会胡说八道海誓山盟啊。比如让女人相信爱你一万年,那婚前婚后就没区别了。比如以后还不都是你的,生了孩子你就是孩子母亲,我还能对你不好吗?法律不能禁止男性胡说,但可以帮他们信守承诺,或者接受背信弃义的惩罚。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一直都很清楚啊,“以为”不能等于“被欺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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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的不要被婚前财产诱惑就行了啊,不能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对半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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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自古奸情出人命?
就是因为无法复原。
既然人无法复原,那就只好用钱补偿。
否则相当于要人命。
【 在 Basil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人能时光倒流,复原到签约时的自己,不管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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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婚前协议约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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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保护女性会降低结婚意愿?
现在保护男性才结婚生育率一路走低吧?
难道不撞南墙不回头?
【 在 Heb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我说了啥么?会往降低结婚意愿的方向改?脑子坏掉了才会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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