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婚姻是经济合同,保护弱势一方。
那也不对。弱势的可能对家庭事务贡献大,也能折合钱。
另外可能有人并不觉得自己弱势,真觉得自己弱势的,肯定分的时候主动会提出少要。
我赞成大家都不要觊觎别人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财产就应该平分。如果孩子数量是奇数,多数跟某一方,再根据孩子的抚养,给带孩子多的一方加一些。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应该是双方都不要占便宜
: 如果觉得自己弱势,那可以找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非要找比自己强很多的,本身也是占便宜了,散伙还要分人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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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6.*
没错啊 所以富二代没有势均力敌的人 趋向于选择消费 而不是选择合作
【 在 cbefeze 的大作中提到: 】
: 形势是在变化中,所以很多富二代只谈恋爱,不结婚,生孩子也愿意养,但无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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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4.*
各取所需 这俩看不出来谁明显强
【 在 SSJ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通不是也和小米合作吗?有强有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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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4.*
这还不强弱分明?两家企业的工资也能体现出来啊
【 在 onlym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各取所需 这俩看不出来谁明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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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是你自己定义的强弱么? 我看不出来强弱
他俩擅长的方向不同 你不能说某一方向比另一个方向强 不具备可比性
工资? 论个体 你也不能确定一个高通和一个小米的 谁比谁一定多
【 在 SSJ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还不强弱分明?两家企业的工资也能体现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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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4.*
你肯定不了解电子通讯行业的利润,这俩企业的平均工资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远远要比大部分夫妻相差大得多
【 在 onlym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自己定义的强弱么? 我看不出来强弱
: 他俩擅长的方向不同 你不能说某一方向比另一个方向强 不具备可比性
: 工资? 论个体 你也不能确定一个高通和一个小米的 谁比谁一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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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难道比一个公司的强弱就是看员工平均工资? 这只是众多因素中的一个,还有很多需要考量的
夫妻相互匹配也不是俩人挣的一样多,长相,家境,学历 职业 都要综合考量的
【 在 SSJ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肯定不了解电子通讯行业的利润,这俩企业的平均工资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远远要比大部分夫妻相差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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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4.*
婚内收入夫妻共有就已经考虑弱势群体了
家务贡献其实真不好衡量,同样的家庭主妇,找个年收入五十万和年收入一百万的老公,离婚分到的钱也不一样,不代表找年收入一百万老公的女人家务贡献就更大,说不定还请保姆呢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也不对。弱势的可能对家庭事务贡献大,也能折合钱。
: 另外可能有人并不觉得自己弱势,真觉得自己弱势的,肯定分的时候主动会提出少要。
: 我赞成大家都不要觊觎别人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财产就应该平分。如果孩子数量是奇数,多数跟某一方,再根据孩子的抚养,给带孩子多的一方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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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57.*
彩礼是有条件的赠予,之前表述不准确。
法律原则上应该男女平等,但是依法规定女方父母出的嫁妆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出的彩礼一旦登记结婚并且有共同生活,离婚时只能以支付彩礼导致经济困难为由退回部分。
【 在 azureoce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彩礼是婚前赠与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嫁妆 要区分婚前还是婚后 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家人赠与女方)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不知道你说的“法律”是什么法律?自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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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8.228.*
是的,如果经济条件一般,没有储蓄和财产,家务贡献就无法计入分配。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内收入夫妻共有就已经考虑弱势群体了
: 家务贡献其实真不好衡量,同样的家庭主妇,找个年收入五十万和年收入一百万的老公,离婚分到的钱也不一样,不代表找年收入一百万老公的女人家务贡献就更大,说不定还请保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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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