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从来就没有什么间接继承
民间这种所谓的“间接”继承根由上都是前面的直接继承关系没有确定好,两件事情混在了一起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我反对的是继承人自然死亡后的间接继承,而不是继承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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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牵涉到人情了,你统计一下楼里的回复就知道人情在哪边了。
【 在 Pandahu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到死都没提这茬”
: 问题就是出在这里,没提是因为不知道还是不想要?这没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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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还挺常见的吧,多少人会放弃继承,但就是有少数人撕破脸不放弃继承,法院也只能调解,这种新闻一出,评论区都会炸窝,毕竟和传统公序良俗不一致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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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常识常理上,遗嘱给后人,非常正常。当然遗嘱给父母一部分,也无可厚非。不需要做二极管价值判断。我说的就是传统思维和道德观念,一般默认遗产是给后人而非先辈的,就是因为给了先辈,最后等于是给了先辈的其他继承人,也就等于给了别人家。这是客观事实。
【 在 dida8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有子女的,无论是家产还是债务,都默认给孩子,这就是中国人的道德观念。
: 同理她大姨的房产,给自己儿子也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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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般的人实在太多,或者这种情况造成的纠纷非常普遍……
【 在 ffl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人也不好意思主张继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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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先辈留一些非常合情合理,但先辈一直没有去继承,直到死亡也没有继承,然后轮到
先辈的继承人来继承,这就不合理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常识常理上,遗嘱给后人,非常正常。当然遗嘱给父母一部分,也无可厚非。不需要做二极管价值判断。我说的就是传统思维和道德观念,一般默认遗产是给后人而非先辈的,就是因为给了先辈,最后等于是给了先辈的其他继承人,也就等于给了别人家。这是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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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理。法理上,放弃权利需要明确意思表示,默认是主张权利的。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觉得这种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情况,未主张继承就死亡的以放弃论比较符合我国
: 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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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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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的多了,法庭上胡喷呗,动刀的极少……
【 在 TyUt 的大作中提到: 】
: 放弃啥
: 这种也争表哥得动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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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人家意思自治权利,与赡养义务毫无关系,赡养义务是其生前的义务,去世时,相应义务消失。
【 在 ga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大姨如果病重时,留个遗嘱,财产全归儿子,不意味着啥都不想给自己父母么?对老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吧。
: 只是一般来说老人先百年的多。而且这种但凡家境还可以的老人一般也不会去继承,姐妹们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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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有继承权的。所以现在多了很多纠纷。需要签字放弃继承权才能办房产证,所以很多人为了避免麻烦早立遗嘱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有儿子,你妈和你两个姨本来就没有继承权,谈何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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