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妈和我两个姨都放弃了对我大姨房产的继承权
1,子女死了之后,是否还对健在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2,如果是,那么在人已经没了的情况下,这个义务只能用钱来抵偿,问题是,多少为限?根据父母实际需要,还是已过世的子女的遗产,还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成本核算?
3,截止父母也过世时,他们所继承的子女的房子的那部分,如何认定还完整的保存,而不是已经用于赡养支出?总不能说房子还在那里,所以这部分“赡养费”还没使用吧?
4,如果先过世的子女必须把房产分割给活着的父母用于赡养义务,那么活着的子女为什么就不必这样做?如果或者的子女可以用现金或者人工旅行赡养义务,那么死去的子女为什么不行,为什么必须拆分房子?
【 在 frankyang926 (不役于物@行者无疆)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房子换成钱,把老人继承的份额看成对老人的赡养费,老人过世钱没花完,其他子女继承,哪里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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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esmile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没问题啊。问题是父母根本没想要继承然后就去世了,这时候父母的其他子女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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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个律师的老婆要分她叔的财产,她叔的儿子把怀孕的她,还有她的女儿都砍死了。别人都说便宜了那个律师。
【 在 temat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现实中各种狗血故事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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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179.*
也算不上家风好,普通人家都应该这样处理。家风好默认是指比普通人家更好一些
【 在 mondex (阿拉不响)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
: 大概率是你大姨走在你姥姥姥爷前面了
: 这种所谓的遗产
: 不放弃才是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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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226.59.*
是啊,我家几个上一代的老人过世,兄弟姐妹都是把老人的房产和现金给了照顾老人最多的子女。
姥姥自己的财产还指不定怎么分,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也更不应该默认被子女平分。
再说,姥姥也分不到1/6,姥爷的那份姥姥也不能代位啊。
【 在 superthin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也是你姥姥放弃60w的继承权。
: 就算你姥姥要了这60w,等老人百年之后,也不一定平均分给尚在世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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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7.24.*
遗嘱为什么不去做公证呢?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房产局认可么?可以拿着手写的遗嘱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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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106.*
这些问题本就不存在。感情上、或因自己价值观道德而,觉得有责任,不忍不管,实际上管了,这都正常,但这跟法定义务没关系。继承权利不依赖于愿意承担本已湮灭的被继承人义务而存在。法律没有明示的这种关系,就是没有。法律明示了,遗产应先用于偿还被继承人债务,这也不能理解为继承权受到限制,或以此为条件存在……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1,子女死了之后,是否还对健在的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 2,如果是,那么在人已经没了的情况下,这个义务只能用钱来抵偿,问题是,多少为限?根据父母实际需要,还是已过世的子女的遗产,还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成本核算?
: 3,截止父母也过世时,他们所继承的子女的房子的那部分,如何认定还完整的保存,而不是已经用于赡养支出?总不能说房子还在那里,所以这部分“赡养费”还没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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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我家也是默认这样给了,我妈还寄过去一个说明。老人自己的财产给家里出力最大的那个,这是非常正常的事
【 在 suhangm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我家几个上一代的老人过世,兄弟姐妹都是把老人的房产和现金给了照顾老人最多的子女。姥姥自己的财产还指不定怎么分,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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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224.194.*
父母肯定会把继承部分给外孙的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父母如果不想继承,明确声明就行了啊,很简单的。
: 然而人家并没有声明不继承。
: 至于子女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也是合乎天理人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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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99.23.*
公证遗嘱的较高效力已被民法典取消。这是常识。最后一份有效遗嘱即可。
公证遗嘱不能代替继承公证,不能作为过户依据,效力等同与其他形式遗嘱。是否为有效,看是否最新。
【 在 leohappy 的大作中提到: 】
: 遗嘱为什么不去做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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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0.*
本该如此
【 在 tematare 的大作中提到: 】
: 每个人相当于放弃了20万,姐几个感情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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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03.202.*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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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