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劳荣枝终于死了
嗯
要不是她勾搭那些男的,男的也死不了
说是胁迫的,法子英对她情深似海就不说了,掩护她逃跑,俩人拍的照片也是卿卿我我的,真是胁迫的,她有一万次机会逃跑,也没见她逃走。
【 在 beans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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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女的犯的罪起码死2回起步。事实这么明确了,还有一堆人堆呼天喊地喊冤呢,脑子都不太够用,认知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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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19.*
逻辑是严谨的。
第一,她参与了多个绑架案,并且致多人死亡。
第二,她即便没有动手杀人,也知道同伙会杀人,甚至是下达了命令。
她要脱干系需要证明的是在其他案件中不知道同伙有杀人意愿,至少要有不知道同伙有杀人意愿的可能。这显然是证明不了的。
如果两人只做了这一个案子,未致人死亡,显然两人都不会死刑。
如果两人在这个案子之前做了一个案。完全有可能是同伙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致人死亡的。那她也有可能不判死刑。
但是他们在这个案子之前做了几次案,在这个案子之后有做了几次案。加上证人证词,足以说明她对绑架后的杀人是有很强的预期的。她在绑架杀人团伙中的作用本来就是非常重要,对杀人的预期也很确定,没有理由判简单的绑架罪。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逻辑不够严谨。
: 这个对话可以证明这起案件中女的是主犯,但是无法证明其他案件中女的也是主犯。
: 连环杀人案也一样,白宝山有个同伙吴,开始与之一起抢枪、杀人。但后来想早点拿到钱退出,被白宝山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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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221.254.*
检察机关:其主观恶意极深
南昌市检察院认为,劳荣枝在庭审中的言论有多处与询问笔录中不一致。在江西南昌案中,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她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劳荣枝在庭审时辩称自己平时喜欢关注新闻,纵火的说法是在接受讯问时借鉴杭州保姆案编的。
检方指控,在安徽合肥案中,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中明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后将陆中明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劳荣枝还在殷某让妻子拿钱的字条上添加“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得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中明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对买冰柜情节均有证实。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中明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
检方还指出,劳荣枝的多项辩解不成立,她一边说法子英逼她做饭洗衣服,一边又说法子英会给她洗衣做饭;一边说自己不用靠抢劫能工作和生活,一边与法子英共同生活三年共同犯罪;一边称自己和法子英心照不宣,一边又说不知道法子英杀人;一边说自己同情弱者,不会捆绑女性,一边又在温州案中说只关心法子英不担心其他两人;一边在作案时积极销毁指纹证据,一边又说自己是被胁迫不屑于犯罪;一边说自己从来不会说谎,一边在四起案件中和逃亡生活中欺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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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19.*
杀晚了。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据南昌中院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劳荣枝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劳荣枝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
: 〔⑸蟛榱吮缁ひ饧浞直U狭吮桓嫒艘婪ㄏ碛械乃咚先ɡ=魇∧喜兄屑度嗣穹ㄔ合蚶腿僦λ痛锪俗罡呷嗣穹ㄔ盒淌虏枚ā@腿僦ο虮缓θ饲资舯泶锴敢狻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劳荣枝执行了死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
: 法派员临场监督。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安排劳荣枝会见了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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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7.143.*
是
但讨债这个杀人,死者有一定过失,不该恶意欠债不还,言语挑衅,凶手一时没忍住,铸成大错
劳这个不一样,死者都是无辜之人
【 在 beanspow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也许捅的时候用的是自己带过去的刀子,以至于最后判罚是有预谋杀人。
: 这个案子,有些人大概只看了几篇公众号的文章就以为怎么着了,刷存在的时候经常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她杀了人”。
: 这个女的是特大杀人案的共犯主犯,这个判决一点问题没有,如果那个男的够死3回,这个女的也够死2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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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178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察机关:其主观恶意极深
: 南昌市检察院认为,劳荣枝在庭审中的言论有多处与询问笔录中不一致。在江西南昌案中,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她曾供述,为了保险起见,她让法子英剪断了熊某和其对门邻居家的电话线。劳荣枝在庭审时辩称自己平时喜欢关注新闻,纵火的说法是在接受讯问时借鉴杭州保姆案编的。
: 检方指控,在安徽合肥案中,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中明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后将陆中明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劳荣枝还在殷某让妻子拿钱的字条上添加“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得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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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说谎话太难圆得很完美,这个事情太复杂了太多了,即便给她1,2年的时间她也不能圆满的自辩做到逻辑自洽。
说白了,如果真是逼迫的,拿出1,2次证明就差不多了,她是1次也没有啊。反倒是美滋滋的俩人行走江湖。还把重庆的一个房子作为根据地和安全屋,不在重庆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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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21.*
亲密未必不被胁迫
有个词叫斯德哥尔摩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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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203.*
没有律师
你不怕你有一天变成呼格?
【 在 ihi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劳荣枝案是个分水岭,一个将影响中国法治建设发展方向的分水岭。我们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究竟要依靠谁,为了谁?是要依靠像吴丹红、熊达这样的律师,还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是为了让吴丹红、熊达这样的律师满意,还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如果能搞清楚这个根本问题,那劳荣枝案应该如何处理,就不是问题。
: 律师制度是从西方引进的,本来就带有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烙印。一些律师的言行更是放大和加深了这一烙印,完全背离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反感。最近浙江发生了锤击律师案,可网络上一边倒地支持打人者,而对挨打的律师,几乎无人同情。这并不是因为网民们认为打人有理,而是公众更加憎恨律师这个职业群体。而律师的形象滑落到这个地步,吴丹红、熊达之流,是罪魁祸首,早已受到广大网民的严厉批判和谴责。
: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定团结,而不是为了让某些律师玩弄文字游戏。司法审判的本质不是为了迎合某种理论,符合某种逻辑,而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让人民群众信赖国家法律,拥护国家政权。这应该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宗旨。律师制度有必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进行改造。希望劳荣枝案的审判,就是这一改造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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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203.*
本站你也可以算作十大杠精之一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密未必不被胁迫
: 有个词叫斯德哥尔摩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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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3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