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从南昌锜振东案和大同订婚案看,女生事后不同意为啥不能算强奸
法无禁止啊。你查查民法典,哪条禁止了反悔行为或者规定的时限?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悔也该 有个时限
: 不能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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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我从来没有说过强奸一定要有强迫行为。
事后表述否认自愿,和事后撤销性同意,你是傻傻分不清么?
妇女表示是一个因素,法条并未提及妇女表示否认,而是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因此,该罪构成要件之一是:嫌疑人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还实施性行为。所以,不仅要表示(表示是明知的必要条件,因此也是要件之一),还要达到可以合理推定嫌疑人明知的程度。
最后,本来不想说,还是说说,构成要件整体说,是认定罪行的充要条件,因此单独某个要件是必要条件。这个基本常识,我很悲哀的发现很多人其实不知道。
ps,任何强奸案判决均符合此法理。强迫性同意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涉及未成年人有其他相关法律,法条和要件,不赘述。任何争议都是在事实认定上,而非法律说理。
【 在 xglch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奸并不代表一定有强迫行为,不论事先还是事后,只要女方否认自愿,同时有事实支撑这个否认的合理性,就可以定强奸。
: 您要是法律专业的,您给我好好讲讲,我学习一下。
: 您要不是法律专业的,就不用回贴了,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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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是,所以应该有个时限,就像你购物反悔,也是7天无理由退换,不能无限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无禁止啊。你查查民法典,哪条禁止了反悔行为或者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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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204
谁告诉你反悔被接受不需要理由?反悔是你的权利依法保护,涉及他方利益的反悔,能事实达成需要各方合意或法律认可。这些法理都是清晰的。对达成合意或诉诸法律救济手段,不设置时限特别规定,这符合法律保护法律主体正当权益的立法本意。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所以应该有个时限,就像你购物反悔,也是7天无理由退换,不能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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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是可以反悔,是该有个时限,就像7天无理由退换,你超过7天反悔就不行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告诉你反悔被接受不需要理由?反悔是你的权利依法保护,涉及他方利益的反悔,能事实达成需要各方合意或法律认可。这些法理都是清晰的。对达成合意或诉诸法律救济手段,不设置时限特别规定,这符合法律保护法律主体正当权益的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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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204
在我说的语境里就是一回事 回到我最开始的例子 找小姐 承诺一晚一万 事后不给钱 算不算强奸呢?
发生关系的那一刻 女方肯定是同意的 但是是建立在一万块钱的基础上
男方也明知 没有这一万块的约定 女方是不可能同意的
所以事后不给钱 女方同意的基础已经没有的 所以撤销了事前的同意 否认了自愿 也就是违背了妇女意志
那就定强奸,没什么好说的。当然事实上,比起对簿公堂,女方更愿意找人把这男的揍一顿。
民间说这个算诱奸,也无所谓,本来就不是法律词汇不必那么专业。但是诱奸的事实通常都能套进强奸的法条里去解释。核心原因就是所谓的“诱”通常都具有欺骗性,有欺骗存在,就有女方否认自愿的事实基础。
你说的诱奸不算强奸,但是上了法庭,只要女性明确表示被欺骗并且撤销事前的同意,我认为都能以强奸论处。但事实上确实很多女性吃了哑巴亏,不说也就不究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从来没有说过强奸一定要有强迫行为。
: 事后表述否认自愿,和事后撤销性同意,你是傻傻分不清么?
: 妇女表示是一个因素,法条并未提及妇女表示否认,而是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因此,该罪构成要件之一是:嫌疑人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还实施性行为。所以,不仅要表示(表示是明知的必要条件,因此也是要件之一),还要达到可以合理推定嫌疑人明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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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127.*
7天无理由前提是 不能影响商品二次销售,也不是无原则的7天无理由。
最后至少商家能收到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顶多损失了运费和人工费。在怎么也不至于吃官司。
性关系里,如果女性可以随意所谓反悔,那男性有逃过被告强奸的罪名?
或者bug,以后做生意女性有了先天优势,可以随意撤销合约。股票、房子做生意买贵 亏了,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给上家?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可以反悔,是该有个时限,就像7天无理由退换,你超过7天反悔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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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62.*
谁告诉你不行了?7天内无理由是双方合意约定。绝对不能反悔,即便约定了,也不一定有效。想要反悔,就要谋求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符合公序良俗,法律不会干涉,协商无法一致,就产生纠纷,可以寻求司法救济手段解决,以仲裁,调解(本质上也是法律帮助下的协商一致),判决解决。可以诉求,是否达成,看前述方式的结果,不能说绝对怎样。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可以反悔,是该有个时限,就像7天无理由退换,你超过7天反悔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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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这个案例罗翔不是讲过了?事后给冥币的例子也有。现实远比你想象丰富多彩……
你可以找冥币嫖昌案分析看看,就会知道,这些根本不可能涉及强奸。连tm欺诈都算不上,因为法律不保护姓交易……想知道就没有法律管这种人渣么……(罗翔有类似的原话),可以看看人家作为刑法专家的解读……
【 在 xglch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我说的语境里就是一回事 回到我最开始的例子 找小姐 承诺一晚一万 事后不给钱 算不算强奸呢?
: 发生关系的那一刻 女方肯定是同意的 但是是建立在一万块钱的基础上
: 男方也明知 没有这一万块的约定 女方是不可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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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最后,这tm不叫诱奸,叫骗奸了……
类似还有蒙骗贪官给送了100瓶茅台牌白开水的,是行贿么?是受贿么?是诈骗么?呵呵……刑法很有意思,这是罗翔红的根本原因吧……
【 在 xglch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我说的语境里就是一回事 回到我最开始的例子 找小姐 承诺一晚一万 事后不给钱 算不算强奸呢?
: 发生关系的那一刻 女方肯定是同意的 但是是建立在一万块钱的基础上
: 男方也明知 没有这一万块的约定 女方是不可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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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