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给大家做个利益分配的小游戏
我觉得很合理
无主之物,就该谁先拿到算谁的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腐朽的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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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4.8
不按照米国法律,按照我定的规则,谁功劳大谁分的多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米国法律
: 无主之物,谁抢到算谁的
: 不存在分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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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247.161.*
还是你最公平,哈哈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后面那个,我支持四个人一人25,一人买个烧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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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247.161.*
我支持vv的方案。
【 在 smthxes 的大作中提到: 】
那规则是这样的,就是看谁的功劳大谁分配的多,是应该平均分配还是A的功劳最大?或者是D?因为是D把A给拽倒了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看到规则啊。拳头大独吞为什么不能是分配规则之一?
:
: 游戏规则不讲拳头大小啊,只讨论分配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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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3.51.*
如果是纯粹是游戏,规则是严格谁先看到谁分(一个人看到属于某个人,多个人看到多个人平分)
首先
1. 这个100元,B和D也同时看到了没? 如果都看到了 ABD平分; 如果BD没比A先看到,属于A。
如果考虑前因后果的公平,
这个事情就类似于,ABCD共同合力,达到了A撞到坑,然后发现100块的结果。
所以应该是ABCD平分。
当然,可能还存在其它情况
比如,操场上还有 EFGHIJKLMNOPQRSTUVWXYZ,A'B'...等等
由于这些人的存在的位置,导致ABCD在追逐的过程中,不断变换路线,A撞到100块。
哈哈哈
这种情况,就N人均分。
所以... 上交是最好的。
【 在 smthxe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游戏而已,不掺杂主观意愿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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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127.*
美国是强盗的后代当然是谁先抢到就是谁的,不过你这个案例不一样,最终打死兔子的功劳最大,但是假如追逐过程中是互相配合的,比如A和B都有追丢的时候,但互相配合又都发现了兔子,我觉的就不应该按谁打死兔子算谁的,至少要按功劳分配,如果两人者追逐兔子的过程中,没有互相配合,而是各追各的,那最后就是谁抢到了就是谁的,这也没毛病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很合理
: 无主之物,就该谁先拿到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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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mthxes FROM 112.247.161.*
FROM 112.247.161.*
没有那么严谨啊,就算ABCD同时发现了100块钱好了
【 在 sherry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纯粹是游戏,规则是严格谁先看到谁分(一个人看到属于某个人,多个人看到多个人平分)
: 首先
: 1. 这个100元,B和D也同时看到了没? 如果都看到了 ABD平分; 如果BD没比A先看到,属于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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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247.161.*
那根据你的规则 "只假设只要有人发现这100元,这100元就归谁,当然如果多人共同发现那就大家一起分配,现在的问题是该如何分配这100元?"
哦哦,一起分配的问题。
那就均分。
【 在 smthxes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那么严谨啊,就算ABCD同时发现了100块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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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127.*
说的就是俩人不认识的情况下
你俩人要是认得,合伙打猎,也不存在诉的问题了
【 在 smthxes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是强盗的后代当然是谁先抢到就是谁的,不过你这个案例不一样,最终打死兔子的功劳最大,但是假如追逐过程中是互相配合的,比如A和B会有追丢的时候,但互相配合找到了兔子,我觉的就不应该按谁打死兔子算谁的,至少要按功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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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74.8
我觉得不合理,这摆明了就是抢嘛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很合理
: 无主之物,就该谁先拿到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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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