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地铁上的遗嘱式让座可以推广。。。
你的猜测就不讨论了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评分和原楼主表述形式有很大关系
: 如果楼主用词改一下,评分会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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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130.*
其实根本的分歧就是一个人下车了之后,座位是不是有确定的权利归属?没有,自然就可以叫老人过来让座,有,自然就不可以。
我们多数人认为是没有的,并不是说靠近这个位置的人就天然有了这个座位的归属权。只是说,他如果想抢,更占优势。
如果说靠近这个位置的人有这个座位的归属权,那么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如果远一些的地方某个人眼疾手快,把座位占了,这个人有权让他起来,说:走开,这个位置是我的。
【 在 evilsee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有几种情况,一是有号,二是没号但大家都在排队。
: 地铁算不算没号,但默认大家都在排队? 原来座位的人离开时,对这个座位有没有再分配的权利?
: 让给老人儿童,属于社会公德,应该是第2步,第1步还是应该确认座位的权利归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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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3.59.*
联系到一起又如何呢
按照你的说法,他应该就没有让座的权利。
或者,他提前2分钟离开座位,老人就只能坐2分钟。这样公平不?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没有那么多理性,都是情绪。究竟提前几分钟又没有量化,没人说“提前2分钟就有权利,提前1分钟就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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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纠结时间没有意义,重点是:指定座位和下车行为有没有联系到一起。到站再让,所有看到的人都能联系到一起;提前1站,很多人记得;提前2站,记得人会少;提前3站,记得人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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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6.*
看我上面回答,没有一刀切的界限,只是随着提前站数的不同,记得的人数会不一样
【 在 ju0415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几分钟是界限?谁来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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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你说反了,正因为没有归属权,所以下车者才不能指定,因为归属权也不是他的。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根本的分歧就是一个人下车了之后,座位是不是有确定的权利归属?没有,自然就可以叫老人过来让座,有,自然就不可以。我们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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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跟记着不记着有什么关系呢
这不是评判的依据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我上面回答,没有一刀切的界限,只是随着提前站数的不同,记得的人数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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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6.*
那你说的几分钟是什么意思?
不管他提前几分钟,甚至20分钟,他离开座位,座位也没有归属权啊,凭什么指定?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反了,正因为没有归属权,所以下车者才不能指定,因为归属权也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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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6.*
他原来坐着,有坐这座位的权利。提前20分钟让座,是让了20分钟的权利。
提前1分钟让座,确实让了1分钟的权利。但100个人会记得他马上下车了才让座,属于慷他人之慨。
那提前2分钟呢?只有80人记得,他属于慷他人之慨
那提前5分钟呢?只有20人记得。
这就是我说的没有一刀切的时间。
【 在 ju0415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说的几分钟是什么意思?不管他提前几分钟,甚至20分钟,他离开座位,座位也没有归属权啊,凭什么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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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不是时间和记着的人数的问题
按照你的逻辑,他不能指定座位啊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原来坐着,有坐这座位的权利。提前20分钟让座,是让了20分钟的权利。
: 提前1分钟让座,确实让了1分钟的权利。但100个人会记得他马上下车了才让座,属于慷他人之慨。
: 那提前2分钟呢?只有80人记得,他属于慷他人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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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91.186.*
那换个说法:理论上他有让座1分钟的权利,但他的鸡贼和慷他人之慨暴露的很明显。所以人们不屑于讨论这1分钟的权利,直接讨论下车者有没有分配座位的权利。
【 在 ju0415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时间和记着的人数的问题按照你的逻辑,他不能指定座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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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