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武大图书馆这事,说明现在女人作的太多了!
学号不记得,没看到公告,这类借口,都不能作为抗辩公告送达的理由,而且公告送达只是个程序性要求,并不需要当事人必须看到或者知道,只要能保证送达对象明确无争议即可,说白了,学校还是意识淡薄,否则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做到保护隐私,先有意识,然后才会去想办法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法达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学号,我就不知道,且公告送达载全名,无法律禁止,学校是法人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同时,也不禁止当事人维权。第三方自行解读引申,也支持当事人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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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不受学校的性质以及开除学籍的行为性质所影响
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女生一方面是处罚对象,另一方面还是受害者,而且是与X有关的受害者,这类人尤其需要特殊保护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法达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学号,我就不知道,且公告送达载全名,无法律禁止,学校是法人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同时,也不禁止当事人维权。第三方自行解读引申,也支持当事人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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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从大连学校的校规就可以看出,还在用其他学校很早就淘汰的内容,就可以知道这个学校管理水平多么落后,所以发生这种事就不足为奇了,毕竟即使行政机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也是最近些年才逐渐增强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法达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学号,我就不知道,且公告送达载全名,无法律禁止,学校是法人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同时,也不禁止当事人维权。第三方自行解读引申,也支持当事人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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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你咋知道挠了一小时?你咋就能X光眼透过外衣知道人家挠哪儿了?你咋知道学校认定不雅是因为什么?一贯无恥造谣混淆。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错误在哪儿?
: 在图书馆挠那个地方一个多小时,不是公共场合的不雅行为?
: 有什么脸让学校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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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看咋知道人家干啥了?你紫薇,别人看你,是谁骚扰谁?
知道了,你也是这种玩意,街上裸奔,别人看了都是别人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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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抗辩,是否被认定为理由,又不是做出处分的单位可以自说自话的。你有没有基本常识?而且,没有任何法律及法规规定公告送达不能载全名的,你所谓过错,根本无任何依据。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学号不记得,没看到公告,这类借口,都不能作为抗辩公告送达的理由,而且公告送达只是个程序性要求,并不需要当事人必须看到或者知道,只要能保证送达对象明确无争议即可,说白了,学校还是意识淡薄,否则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做到保护隐私,先有意识,然后才会去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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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觉得侵犯隐私当然可以提起侵权纠纷诉讼,这是你的权利。你根本没有侵权责任的基本法律常识,侵权责任构成需要证实的首先就是对方行为存在过错,不存在过错,根本不构成侵权责任。侵犯隐私权属于侵犯人格权范围,都适用侵权责任基本法理。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护隐私不受学校的性质以及开除学籍的行为性质所影响
: 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在于,女生一方面是处罚对象,另一方面还是受害者,而且是与X有关的受害者,这类人尤其需要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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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我没有说不能抗辩,我是在分析这个事,你别激动
法律没有禁止公告全名,但法律禁止了对隐私权的侵犯,这就是依据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可以抗辩,是否被认定为理由,又不是做出处分的单位可以自说自话的。你有没有基本常识?而且,没有任何法律及法规规定公告送达不能载全名的,你所谓过错,根本无任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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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你连怎么论证有过错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侵权纠纷需要证实对方行为存在过错都不懂,东拉西扯才是低认知,帮倒忙。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大连学校的校规就可以看出,还在用其他学校很早就淘汰的内容,就可以知道这个学校管理水平多么落后,所以发生这种事就不足为奇了,毕竟即使行政机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也是最近些年才逐渐增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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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好笑,你啥眼睛?穿不穿衣服都分不清?这眼睛不治治还能要么?
【 在 gongxiami 的大作中提到: 】
: 知道了,你也是这种玩意,街上裸奔,别人看了都是别人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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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