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第136条封存跟84和85两条比都算小事了
你啥检索能力啊,最高法网站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对你的这一句提异议:“而且早有解释,有特定的适用场景。比如吸了但未染上毒瘾之类。”
: 没有解释,没有明确的具体使用场景,昨天我在特快版面上发了,我进行了法律检索,没有任何司法解释或具体细化规定。
: 其他上百种行为,比如酒驾、故意伤害、非法持有独品等等,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界定低于某种标准属于治安处罚案件、高于则属于刑案,唯独引诱欺骗教唆强迫西读这一条没有找到公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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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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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1.*
你注意看,你引用的这个解释第十一条,是对刑法第353条第一款后半段的“情节严重”的解释。第353条第一款的分号分了两部分,基础情节的,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三到七年。你引用的解释只是解释了情节严重的这后半段。而对于基础情节并没有规定任何限制条件,那么该罪名就是行为犯,只要从事了该行为,不论后果、情节等量化标准,都构成353条前半段的“三年以下”,这就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85条相冲突了。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啥检索能力啊,最高法网站就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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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5.211.135
你读啥都这么断章取义的吗?
这个文件有没有说容留近亲属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一般不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有没有说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需要对场所有支配权、使用权?
【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注意看,你引用的这个解释第十一条,是对刑法第353条第一款后半段的“情节严重”的解释。第353条第一款的分号分了两部分,基础情节的,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三到七年。你引用的解释只是解释了情节严重的这后半段。而对于基础情节并没有规定任何限制条件,那么该罪名就是行为犯,只要从事了该行为,不论后果、情节等量化标准,都构成353条前半段的“三年以下”,这就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85条相冲突了。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啥检索能力啊,最高法网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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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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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222.129.131.*
FROM 222.129.131.*
这都是小事
原来是帮助戒断人员回归社会
在吸人员必须先戒掉才能回归社会
现在已经封存在吸人员信息了
在吸人员被放回社会了
这才是影响最大的
【 在 xp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84条,向他人提供DP的,15日以下、3000元以下
: 85条,引诱欺骗强迫他人XD,15日以下、5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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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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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64.*
你不如说以前没有,刑法也只有制造贩运。开始最高刑期15年。
【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甚至比2013年更早,在2005年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升级成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就加上这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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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有何依据?处罚记录封存管理,都不影响依法合规查询使用,怎么会影响强制戒毒等措施?根本不涉及,为什么造谣?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都是小事
: 原来是帮助戒断人员回归社会
: 在吸人员必须先戒掉才能回归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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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你这啥理解能力啊,这个文件提到近亲属属于“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独品罪”“容留西读罪”的解释,根本就不是刑法第353条教唆引诱欺骗西读罪的解释。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读啥都这么断章取义的吗?
: 这个文件有没有说容留近亲属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一般不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 有没有说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需要对场所有支配权、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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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5.211.135
这个本身就是对若干条司法解释的再次解释,并不是对每一条的解释
还是那句话,你认为按照刑法的司法解释“不宜作为刑事犯罪处理”的咋办?一放了之?
【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啥理解能力啊,这个文件提到近亲属属于“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dp罪”“容留西读罪”的解释,根本就不是刑法第353条教唆引诱欺骗西读罪的解释。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读啥都这么断章取义的吗?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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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1.*
关于治安法解释和适用,昨天有人贴过了
mp.weixin.qq.com/s/NcE5_DnN2hRqXJEYnIv59w
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治安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区分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方面,如引诱他人xd未实际成瘾或者言语威胁未造成人身伤害,强迫手段轻微等一般违法行为,有可能适用治安处罚,反之,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2)行为后果与情节方面,不要求实际xd后果,但需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3)主观恶性方面,治安违法可能包含过失或情节显著轻微的故意行为,刑事犯罪要求直接故意且恶性明显,如蓄谋强迫xd等。
【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啥理解能力啊,这个文件提到近亲属属于“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dp罪”“容留西读罪”的解释,根本就不是刑法第353条教唆引诱欺骗西读罪的解释。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读啥都这么断章取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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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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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131.*
然后呢?既然有这么多标准?为什么不上升到具体的条文?别的几十、数百种行为都有具体的公开的、可量化的成文法标准,为什么就你这一条特殊呢?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治安法解释和适用,昨天有人贴过了
: mp.weixin.qq.com/s/NcE5_DnN2hRqXJEYnIv59w
: 实践中需要特别注意治安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区分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方面,如引诱他人xd未实际成瘾或者言语威胁未造成人身伤害,强迫手段轻微等一般违法行为,有可能适用治安处罚,反之,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2)行为后果与情节方面,不要求实际xd后果,但需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3)主观恶性方面,治安违法可能包含过失或情节显著轻微的故意行为,刑事犯罪要求直接故意且恶性明显,如蓄谋强迫x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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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8.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