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流程很明白第一步里就是网签啊,正轨卖房的流程同样是先网签后过户,如果对方当年不肯网签,你为啥不起诉解约,而如果是你当年不肯网签,人家凭啥不告你?所以我就一个问题,是不是你当初拒绝的网签?我不不太相信是买家一早就不同意网签,因为从你贴的这个当地规定中,他们根本跳不开网签这一步,看来看去,分明是因为你们不肯卖了,人家才起诉的啊。。
然后我们说起诉之后,买家最后为什么可以不网签就拿到了房子,那是因为你违约了你不跟人家走程序了,于是人家把你告了,然后你的官司输了,你还是不肯履约,于是人家强制执行了,这时候房子不用你配合就可以过户了,人家自然不用你网签了,然后你还是不配合交房,于是人家继续强制执行收房,顺便罚了你的钱。然后你们不服。
通篇看下来,我的感觉,就是你违约啊,是你不网签才有的后话,买家如果不打官司,绝不可能不网签就能过户,而你只是把现在这个没网签就过户的结果按到了买家最初的诉求上,你说他们原本就要求不网签就过户,这不是扯么,压根不合逻辑啊,我不理解为啥你要这样看待问题。
最后,我理解你的理由只有一条,那就是你说买家并没有真的如期把钱打到监管账户,那么按说你就应该诉求解约啊,你应该依次起诉解约,而不是以不配合程序而拖着这事,把事情拖到了人家打了款且告了你。这个时候你又说他们没打钱的时候没打钱,早干嘛去了。。。
最后的最后,你到底拿没拿到八十四万还是八十几万的房款呢?你是为了卖房子,又不是为了打官司。。
【 在 google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家在起诉前对卖家的要求,包括起诉时都是:立即过户!在没网签,首付款在担保公司,尾款在他自己手上的时候立即过户。
: 买家一直在回避网签,起诉前是各种理由逃避,起诉时及审理时也尽量避而不谈网签,就莫名其妙毫无依据的要求依据《资金监管协议》去过户。
: 在原案一审中,被问及有没有网签时,买方的回答时:没有,所有款项付清后办理过户,再网签。(庭审记录在卷宗中查到。)
: ...................
--
FROM 223.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