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起诉是因为你的行为使得他们得出判断你事实上不肯卖房子了,所以他们去起诉了,都起诉了,谁还会跟你扯怎么重新签订监管账户协议怎么网签怎么过户,按照你之前的时间点说明,他们五月份已经把钱打到账户了,也就是说起诉的时候,他们有合同,有协议,有付款结果,这分明是一个赢面,那么他们凭什么还跟你谈呢,当然会强硬表示了,但是即使那个时候,他们也不可能不网签就过户啊,你们如果真的想卖房子,走不到今天这一步。。。
【 在 googlerea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1、如上所述,最后也没有网签。买家凭着法院的判决书去住建局办理过户了,没有我参与。早已过完户了。
: 2、这种拒绝方面的证据,之前也没想着后面会打官司,所以开始没注意留证。只能说有几个相关的。
: a) 2017年5月份,我曾打电话给“买家”,告知他我出差已经回来。这时候“买家”告诉我他已经起诉。我在电话里说我从来没有说过不愿意交易,他起诉啥啊。“买家”说他起诉立即过户。我跟他简单说了几个买卖流程。他没理睬,直接说如果不过户就交由法院判决。这个电话我有录音,也给原案二审的审判法官听过。但审判法官根本不管,至始至终表达同一个态度,他必须维持原判。
: ...................
--
FROM 223.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