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本文的问题,为什么欧美企业少歧视怀孕女员工,要么是怀孕女性没什么福利,要么是有福利但代价由社会整体负担。
企业的道德就是为股东盈利,如果法律强制给女性生育福利但代价由企业承担,必然会让企业躲开生育期女性。
关于美国的现实,美国很大,12周无薪产假是底线,各州可能有更好的法律,包括由政府支付一部分薪水。有钱的公司可能提供更好的福利,比如12周甚至更长的带薪产假。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果然啊,那哥们信誓旦旦的说美国就是有产假,确实说的没错,就是只说了一半,剩下一半没说,搞得和国内一样似的,国内产假可是有钱的,而且FMLA这个有2点,低一点是50人以上公司,如果公司不到50是不是就没有产假,连不带薪的都没有,对比国内,大部分小型企业还真没有50人,但他们正常还是要给女性发工资(社保报一部分,因为这类企业基本上不太可能按照实际工资给员工交社保的)。
: 老实说,如果中国真的按照美国国家法律那一套去走女职工保护,估计现在的女职工都要叫起来的。
: 多说一句,我国有专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文件,下发到各地之后有不同解读,比如说上海,要求企业必须为女职工支付每2年一次的妇科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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