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在通告的时候,真的不见得能想到网友们各种脑洞大开。例如,怀疑已经有2年婚史后又离婚的人是幼女,或者怀疑DNA鉴定报告(DNA已经证明了8个孩子都是她生的)。所以你认为该通报的东西,官方在通告的时候真的很难想到这些东西是必须要通报的。
在不确定是不是人贩子的时候,把已经调查的进展告诉大家,我觉得有必要。不然网友又在那里说:怎么不去调查桑某某?你们就是官官相护,就是想包庇董某某。
官方的通告中,结论和引述分得很清楚。你非要把引述的内容当做官方的结论,然后得出官方是在带节奏,那是你的理解。
【 在 mypeony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该通报的东西不通报。结婚登记是什么时候的,登记的年龄、户口所在地之类。
: 人贩子说了什么有什么通报的必要?除了故意指向“其父母委托桑某嫁人”这种替贩卖人口开脱的理由,没有任何通报的必要性。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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