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的,那从来也不是介入性强制干预啊,谁也不可能说硬逼着说你家就得这么办。他们只会这么说,什么什么样的,咱们一般就怎么怎么办,因为什么什么,这一堆什么什么样的之后,基本就涵盖了日常见到的几种情况,然后再说你们家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怎么办的。。确实也就这样了,人要是有自己的想法,那打起来了他们肯定要两边安抚,不打到他们那里去,人家肯定不会主动追踪。。我自己的同龄人去世的几乎没有,所以没有很多的案例总结,我父母那一辈的人,普遍是我家这种情况,因为爸爸或者妈妈还在,会说还是听他们的吧。
至于个人意愿,有遗愿那尊重就是了,我有次听我嫂子说起过,她有个同学是负责宗教事务的,说这些年中确实有一些子女会来办理遗产捐赠,说父母说了去世后要捐,他们就去办了。我相信多数人是会很尊重家人的遗愿的,很多人自己也是相信鬼神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跟生活环境没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公民遗嘱自治权利,这是法律基本原则,你如果生活在跟我不同的法律体系下,那我尊重你的说法。
: 你说的这些是丧葬服务之类,那是可以的,介入人家遗产继承,没有权力,也没有依据,也办不成,人家有遗嘱的,没遗嘱走法定继承的,房产过户,你什么老龄委能办么?建委,房管局,只认继承公证或者法院判决(含调解书)。你说的这些单位,无权介入遗产安排,无权界定遗嘱真实有效性,也无权做出遗产形成、给付之类事项。算干什么的?所谓遗产原则,事实上除法律规定外,无任何所谓原则。公民自愿捐赠给国家都是合法得到保护的。你单位去讲什么原则,除了普法外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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