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是平等的?人家叫的救护车,坐上去理所当然,上边的一起就应该是给人家准备的。你抢能叫地位平等?那照你这么说,你家的车我也能抢来坐坐?
你这种人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说法,就是把法律当成开腚纸了。不乱才怪。还扯什么权利?真到了那一天,谁都没有权利了,因为你的权利随时会被别的“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侵犯,跟没有是一样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抢是可能发生的。用参见我前面说明。是否有用能救活,我从未提及。
: 你作为另一病患家属,当然也可以抢啊,你们最为实施紧急避险行为的法律主体,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发生严重后果,比如你宰了人家,等法官判就是了。你和任何人都可以以紧急避险抗辩,这是你的权利,他人的权利,任何人权利,不会导致社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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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hx83 FROM 117.10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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