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法官也信才行,这种,没任何阻止,必然是渎职行为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为不是言语,你分的清么?如果表现激动,自行去取,医生放任,只是言语提醒,这根本没问题。医生不是执法人员,也完全可以说预期对方救人心切,无法阻止。根本不会有责任。
: 耽误可救治其他病患,责任肯定是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人,医生可以说自己是受害者。你难道要求受害者必须拼命,否则就是行凶这同犯么?
: 【 在 l19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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