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法学么?没有法学界么?批判了半天咬文嚼字,是自己抽自己么?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这不是我国法学的观点么?当然,你只会谩骂这个观点,谩骂能骂没了么?
你骂这个骂那个,最高法是笑话,你倒是找出来否定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文章好么?国内法律方面的,独运轮等,殖人,西方反共反华二百五的就不需要了,谢谢。
本质不同,和有没有是一个概念么?反而,基本逻辑是先得有再说比较起来同不同啊。你表演自相矛盾,自己抽自己起来了都……国家的本质都还不一样,我国没国家么?
最后,为啥要一样?你默认和西方资本主义不一样,就是没有,好像是原罪似的。中国有法官,只不过开庭时称审判员,律师也有。不一样啥的,还是要问为啥要一样?西方很多国家也在不停的司法改革,法院,检察官,律师定位与规定也在变化呢。是在不理解你的思维。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1,“以社会主义法学为指导的我国法学,认为:罪行法定是我国刑法的一条重要原则”这句话也有点东西了,你刚发明的我国法学吧
: 2,再告诉你一遍,我国从来没有也不会有什么狗屁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三条说的是依法定罪量刑原则,你们能不能别跟罗圣这种法盲子胡说了!!!!
: 3,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区分在所有制,在所有制,在所有制,这个都不懂就算了
: ...................
--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