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没有工程资质,也没有支付能力,国家为什么允许他分包和转包?这不是没为米某兜底,而是没尽到管理责任,因此才会出现米某干完活没人给结账的问题。强制给农民工结算,无论是让包工头垫资,还是让甲方二次付款,本身并不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细究都可能不合法。这只是一个维文的行政命令而已,避免最敢闹的人闹起来。就是说毛盾没有解决,只是转嫁了。真正负责的社会管理,要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毛盾。也就是我一直在问的,为什么能层层转包,为什么能包给没资质没资金的人,为什么甲方付款能不翼而飞?从甲方到相关部门,责任是什么?难道整个产业链,最后只有一个帮忙清欠的律师有责任?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注意,本案中的农民工都收到钱了,不存在欠薪的问题。米某不是农民工是包工头。国家也不是不保护包工头,判决赵支付给米工程款了。至于赵没钱不能执行判决的问题,是另一个问题,国家不负责兜底。
: 别人欠你钱不还,如果他确实没钱还,你觉得应该是法院替他还给你还是国家负责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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