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撇开事实不谈,那还谈个屁,不如发帖说“我说的一切都是对的”。本案甲方付了款,但农民工没收到,最后拿的钱不是甲方的付款,是米某自己出的,这不叫垫资吗?是米某没项目先雇人吗,是做生意赔了钱吗?你们洗地的共同点就是无视二百多万不翼而飞的事实,这笔钱现在到底在哪?这笔钱才是应该付给农民工的钱。无论米某垫没垫资,该不该垫资,该不该讨债成功,重点都是有人无端多了二百万。这隐身的二百万才是乱象不绝、徇私枉法的源动力。
【 在 chenhui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垫付的就是薪水,老板给员工发工资叫垫付?
: 薪水该谁发谁发,不存在垫付。
: 工资是工资,工程款是工程款,老板接不来活照样要给员工发工资,工程赔本了也照样要给员工发工资,老板工程款要不过来更要借钱去给员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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