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从来也没说他们违法违反劳动合同啊。。不违法就可以?你看我问的那个问题,是不是只要不是应收和应付,就是公司说了算,你没回答。。。大家上班有很多不是应收也不是应付的东西,例如补充医保,例如福利年假,例如年终奖,例如弹性积分,例如企业年金,统统都是非应收非应付范畴,并且这些东西很少有专门出现在劳动合同中的,普遍只在员工手册和保险手册里,那么这些东西可以不可以朝令夕改,单方面改动是不是违约性质。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以假设性问题为基础。违反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包括溯及既往)问题,怎么能相提并论?你有证据本案涉及违法劳动合同也就不用扯这么多了。
: 暇鼓且馕蹲沤腥四貌坏13薪,从而就会有人不愿意了,毕竟谁都有换工作的可能性。那么如果同时还增加了绩效考核呢,可能就直接开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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