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法的诸多文件,案例,可以认为,彩礼是目的性赠与或者称附条件的赠与。在某些情况下法院支持返还。因为目的或者所附条件是结婚,所以三种情况的返还包括未登记,登记
未共同生活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案例
: 案例一中,赵某(男)与孙某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给付彩礼8.6万元,后赵某提起离婚诉讼,
: 以孙某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孙某返还全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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