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法官说的证据,都不是直接证据
其实那些证据,整个“危害他人安全,限制他人自由”啥啥的罪名,不都挺好么?
不知道为啥非得挂到qj上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相互印证,有其他客观证据佐证的言词证据,不叫只凭口供。从来没有单凭指控,或者嫌疑人供述定罪啊。个案有失偏颇,必然是事实认定或法理应用(不只是法律适用)存在问题。所以更要以充分的事实严谨的法理纠正。本案不属于单凭口供定罪的情况,这一点法官释疑说的很清晰,关键是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否确实充分,这个可以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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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