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里贴了对比,那些所谓的袭警和攻击医生的处罚,什么程度需要被拘留
如果彼此陌生无瓜葛,成人一下子反应过激到要把孩子扔下去,施以严厉惩戒毫无问题,因为背后是成人的极端暴力因素
现在是师生关系,并且在老师教学过程中,学生公然无视教学纪律、践踏教师尊严,教师维护师道被惩戒至如此程度,不过火?那这意思就是在变相昭告天下:继续践踏吧
到目前为止,小朋友和熊家长走哪里不是受害人嘴脸?他们才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事件的加害起源,他们现在的获益跟全社会倡导的做人理念是一致的,还是相悖的?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作为一个老师,在自己生命没有收到威胁的时候。用手掐班上10岁学生的脖子。抱起孩子作势要扔下楼。这样行政拘留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据说还有扇巴掌,但是这个好像没证实
: 家长打孩子的多吧,有几个会掐孩子脖子的。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超过可接受范围了
: 如果换个场景,如果不是老师。孩子故意滋一个大人一身水,大人过来掐孩子脖子,抱起来作势往楼下扔。这种情况拘上两天也不为过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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