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逻辑水平堪忧,证实皮肤病是为了论证瘙痒的可能性,合理性,先有可能性合理性才能论证必然。民事案件也不需要论证必然。刑案也是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就不能定檌。
这是民案,认定事实优势即可,何况判决书认定了的是高度可能性,已经超出认定民案法律事实的标准了。且这个合理性也非高度可能性的唯一论据。还有对视频的专业意见,行为不符合紫微特征。
有你这么剪裁的么?剪裁掉论据之质疑结论?
【 在 aiwor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管是法院,还是公众,都采用了男生有皮肤病,所以认为疑似的WX行为是在抓痒!
: 这个逻辑在不才看来,就有漏洞,皮肤病人就不会WX? 男方的疑似行为,可能是抓痒,也可能是WX,这个逻辑没问题吧?
: 现在没有证据证明是WX,所以法院判决没问题,但是法律是只讲证据而不是追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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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4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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