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在转进,你是将承认私生子继承权(甚至没说平等权利)与废除婚姻制度联系起来,你再怎么打滚能说宋代废除了婚姻制度本身么?所谓古代婚姻中,家庭成员都是工具人,这只是你的认知,第一,婚姻制度的局限性,和涉及其中的仅有工具属性,是两个概念,这跟有其他属性包括感情,没有任何矛盾。第二,所有阶级社会婚姻形式,都有局限,消灭阶级后是怎样的形式,也是探索和有争议话题。把局限性无限夸大,今天的婚姻制度免俗。最后,承认并不以区别歧视来对待,是历史和文明的进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就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利义务,这是櫶珐条文的具体体现,要倒退回古代封建婚姻制度安排的正是你。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你所叫嚣的承认私生子继承权,等等于否定婚姻制度,你仅仅是空口叫嚷结论,而且是明确违法櫶珐的结论,根本没有任何论证,循环论证不是论证。
你所谓婚姻在继承方面成为无效要件,根本是在造谣,民法典根据婚姻关系确定的法定各顺位继承人,是不争的事实。继承从来也不必须以婚姻为要件,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你混淆捏造基本事实,仅凭自身偏执极端腐朽的认知,怎么能推翻櫶珐,和法律?你自己怎么认知关别人什么事儿?你认可你践行就可以了,任何人都有自由通过遗嘱依法剥夺继承人份额,有人干涉么?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宋代的婚姻制度和今天的婚姻制度完全是两个东西。
: 古代的婚姻,是结两姓之好,夫妻孩子都是工具人。说句糙话,跟人给自家猫狗配种也差不多。今天的婚姻制度你敢这么说吗?
: 现代婚姻制度,除了感情基础,经济关系体现得更多一些,具体体现就是在继承、离婚等状况时的财产归属方面。非婚生和婚生如果在继承方面同权,实质上就是否定了婚姻制度,因为婚姻在继承方面就成了无效条件,有它没它一个样,那还要它干什么?那倒不如干脆取消婚姻制度,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省得一部分不要脸的人不用负担婚姻责任,还能平等地享受权益。这种不平衡本身就是不能长久的。别扯什么任泉,这种基于不平等的博弈本身就是反任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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