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指第十五卷 交食七
测食分 第一 七章
算食而不测食,将何以致其法?
非强天,即自欺。故必随测随算,了了于目,了了于手。
则视差、视径时分俱准,而法乃的矣。
测太阴食分
常法全赖目力。因分太阳径为10分,太阴径亦如之。
食甚时,则以所见不食之径,约略不能见之余分,设并见失光之体,或许所食有半者,
依此以测尤可。此外,则多有缪焉。何也?
太阴未食以前,欲用器测全径。食甚时,又测光所存之余径,此际甚难(其光微,又无从定中线,故),
且不正合于法。今补此缺,用太阴地景两径之比例,及太阴见缺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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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如图,地景心在丙,得乙戊辛弧为边,太阴心在甲,以其乙丁辛边弧入景中,为所缺。
自乙至辛作直线,再一直线连其两心,及两边交切之界于乙或辛。
作甲乙、乙丙及甲丙,而甲丙及乙辛以直角相交于巳。
设太阴入景之边乙丁辛为60度,因半之于丁,得乙丁,对乙甲巳角为30度,
必余角甲乙巳为60度(甲巳乙直角故)。甲乙割线2万,乙巳只有1万。
则以甲乙与乙丙之比例(1与3是),乙丙得6万,为丙乙巳角之割线,查80度24分。
本角之切线591236,为丙巳。
而甲巳为甲乙巳之切线173205。两切线为甲丁及丙戊所减(甲丁与甲乙,丙戊与丙乙自相等),
余丁巳26795,戊巳8764,加起来,得3559,为甲乙2万分比例之分。
因以推太阴之食分。盖设太阴半径,得16分。与之相乘,用2万除,得食2分51秒(度数之分),
即径分只有53秒,以此测虽微有差,所推径分终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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