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大力建设充电设施,健全智能交通系统。并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
《通知》提出三方面主要目标。一是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
二是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三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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