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下称“调整公告”)。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方面进行的指标调整,包括纯电续航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百公里耗电量等;插电式混动(含增程式)乘用车的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相较限值比例、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相较目标值比值两方面亦进行了政策要求调整。此外,“调整公告”还增加了低温里程衰减率优惠指标,并明确换电模式车型要求。
换电模式再次被提及,被业界视为“两免两减”下“车电分离”优势的进一步凸显。
“新能源车购置税‘两免两减’的政策中提到,对于换电模式的车型,会把动力电池和车身分别开发票,动力电池的部分不征收购置税。”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看来,此次调整公告实际上是对于“两免两减”政策的补充说明,明确了享受动力电池免征的换电车型需满足的技术标准。“到2026年、2027年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时,换电模式的优势将更为明显。”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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