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十大的讨论,特地查询了下北京的相关规定,跟大家分享一下:
北京于2018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其中有2条为新增加的:
第七十八条 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一十条 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北京对“老头乐”按照机动车管理作出了明文规定,交警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但比较有意思的是第七十八条,可以看出来北京在制定该办法时很纠结。据网络数据,目前北京老头乐的存量约600万辆,尤其快递、外卖等行业严重依赖老头乐,如果一刀切下去,这些行业就没法干了,因此留了个口子。不过我并没有检索到“快递外卖行业的管理办法”。另外,这种区别对待的合法和合理性,也很值得商榷。
目前北京在实际的管理中,基本还处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因为牵扯面太大了。但还是建议大家注意,平时是没啥事,一旦开着老头乐违反交规或者出现交通事故,那么这个看似有争议的地方性法规就会变成处罚的鸡毛令箭。再想维权,成本可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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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odayou FROM 211.94.137.*
FROM 211.9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