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是L4,需要立法配套,最后变成特定区域内apollo 小马之类的带外挂的车跑,驾驶位坐的人叫安全员,百度和小马担责
个人能用的会长期停留在L2.5,驾驶员必须担责
【 在 xingfujia (幸福jia)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有没有哪个品牌的车带自动驾驶,而且车厂敢承担因自动驾驶导致事故的赔偿责任的?
: 个人一直觉得,自动驾驶不光是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问题
: 如果所谓的自动驾驶只是提供一些自动化的提示或辅助,合法依规安全驾驶的责任还是全由驾驶人承担,车厂半点责任不担,那还是踏实点叫辅助驾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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