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在中国历史上,有清一代的文字狱数量之多、规模之大、株连之广、力度之强、处罚之惨、祸害之烈、实属空前。据不完全统计,“清代文字狱当在160-170起左右,比历史上其他朝代文字狱总数还要多。”[21]“中国通史权威”邓之诚曾根据《清代文字狱档》、《东华录》和《掌故丛编》等文献,从案由、时期、事略、定谳和备考五个方面入手制成“清代文字狱简表”,仔细梳理了清代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影响较大的82宗文字狱。从“清代文字狱简表”来看,顺治朝和康熙朝各有2宗,雍正朝有4宗,乾隆朝则多达74宗。从1648年(顺治五年)到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的140年间,平均不到2年就有1宗文字狱。在乾隆朝,从1741年(乾隆六年)到1788年的47年间,平均每年就有1.57宗(见图3)。对此,邓之诚感慨道:“乾隆时,一字违碍,每兴大狱,犯者以大逆谋反论,本身兄弟及其子成年者,皆处决,妻若幼子,流宁古塔、尚阳堡等地。自生民以来,未有如是之惨酷者也。”[22]
图3 清代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影响较大的文字狱情况[22]
关于文字狱处罚之惨酷,则可从清初著名的庄廷鑨《明史辑略》案中见其一斑:“康熙二年初,凡庄氏《明史》所提到之人,及其姻党亲戚,一字之连,一词之及,无不就捕,每逮一人则全家男女老小皆锒铛同缚,并追及写字、刻板、校对,印刷装订和书商、购书、藏书以至于阅过此书者,约2000余人,全部投入杭州监狱……康熙二年五月,刑部审讯定谳,拟罪奏报,四辅臣称旨,以庄氏《明史》传闻异词,赞扬故明,毁谤本朝,悖逆已极。著将庄朱两家和参与该书编撰人及其父兄弟子侄年15岁以上者70人斩决,其中凌迟处死者18人,妻妾女孙及子侄15岁以下等被流徙为奴者数百人。”[23]
就在文字狱大兴的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乾隆皇帝又开始以“兼收并蓄”的名义禁毁书籍,以“稽古右文”的旗号删改历史,这就是“寓禁于征”的《四库全书》编纂。根据黄爱平的考证(见表5),“在长达19年的禁书过程中,共禁毁书籍3100多种、151000多部,销毁书板80000块以上。”[24]
乾隆皇帝因文字之狱而禁书毁书,又因查缴禁书而屡兴文字之狱,前后近20年。从图3中,我们也可发现,《四库全书》的编纂工作启动之后,文字狱的数量随之激增。当禁教闭关、科举制度和文字之狱有机结合并共同发力,对思想的禁锢和言论的箝制就非一般的文化政策可及。在这样的文化生态环境下,读书人只能一头钻进故纸堆,沉迷于文字音韵、名物训诂和校勘辑佚的研究。正如清中期的学者李祖陶所说:“今人之文,一涉笔惟恐触碍于天下国家,此非功令实然,皆人情望风觇景,畏避太甚。见鳝而以为蛇,遇鼠而以为虎,消刚正之气,长柔媚之风,此于世道人心,实有关系。”[25]这种状况使本来就已闭目塞听的中国思想文化界更快更易陷入沉闷、压抑和麻木的一潭死水。
※ 修改:·tianc03 于 Dec 27 00:31:37 2021 修改本文·[FROM: 120.244.16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mysmth.net·[FROM: 120.244.164.*]
修改:tianc03 FROM 120.244.164.*
FROM 120.244.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