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末史家谈迁记:“万历中有舶商,自暹罗(即泰国)携白兔归闽,售四百金。每季而育,其种日蕃,盖另一类,生即白色。崇祯中,浙、直(指今南京)遍有之,直(值)三四金。”这种从泰国引进的白兔,可能是真正“穴兔”。
令人好奇:古人为何如此爱兔?肯花如此代价?
首先,兔肉鲜美。兔子是祭祖中“六畜五牲三牺”中的“五牲”之一(另四是麋、鹿、麏、狼,麏音如君,即獐子),又称“明视”。孔颖达解释说:“兔肥则目开而明视也。”意思是,祭祖用兔应肥且瞪眼。也有学者认为,古人把兔子当成月精,所以眼睛亮。在长沙马王堆汉墓中,有“熬兔笥”(笥是竹编的盒),内盛两兔骨架,与今华南野兔同种。
其次,兔子的繁殖力强,象征多子。古人不知兔子分公母,《博物志》称:“兔,望月而孕,口中吐子。”兔即“吐”。宋人用兔脑当催生药,即南宋虞流在《备产济用方》中所记“神效催生丹”,另名“腊八丸子”,必须在腊月初八制,“剥兔脑和白面为丸……临产催生最验”。《本草纲目》称:“作腊月兔脑髓一个,摊纸上,夹匀,阴干,剪作符子,于面上书‘生’字一个。”有迷信色彩。
其三,象征天地苏醒。学者杨金萍在《古代画像及壁画中兔的医药文化涵蕴》中钩沉,兔属卯,在一天中,是早上5时至7时,“日出而作”的古人开始上班,即“点卯”;在一年中,是阴历二月,同冒,“万物冒地而出,象开门之形”。
三种因素外,兔还代表月亮,自然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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